各班级:
根据《团(总)支部“对标定级”工作指引(4.0版2023年修订)》(附件4)的相关要求,按照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”的原则,经各团支部自评、学院团委审核通过,现将评定结果名单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-1月17日,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按以下方式反映。
学院团学办联系人:王跃蓁,联系电话:0931-5108440
附件:
城市经济学院2023年度“团支部星级评定结果”汇总表
城市经济学院
2024年1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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