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班级:
接学生处通知,我院新增两名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。按照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”的原则,经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,班级评议,班主任推荐,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,确定经济201班石佳、审计221班程海宇两名同学,为2022-2023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递补人选,公示期5天,公示时间: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15日,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按以下方式反映。
学院团学办,联系人:王跃蓁,电话:0931-5108440。
学校学生工作处,联系人:王岩、郁丽丽,联系电话:0931-5107993,电子邮箱:110042302@qq.com或2104002501@qq.com。
城市经济学院
2022年10月11日